第五十八条

有效

供水企业的供水利润率低于百分之六的净资产利润率的,经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水费调节基金”补贴供水企业。

经“水费调节基金”全额补贴水费仍低于百分之六的净资产利润率的,供水企业可以申请调整水价。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