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防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