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发展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公共图书馆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