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力、通讯、管网等公用设施工程项目,影响城镇绿化的,应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8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