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多方合作的促进创业机制,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营造鼓励自主创业的社会环境。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