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本公共服务/第一节 公共教育第十一条已废止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