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文化主管部门按照每进入一名未成年人三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文化主管部门吊销其《文化经营许可证》。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千元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