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未成年人劳动教养期满或者接受工读教育结业、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刑满释放的,司法机关和家庭、学校、社会有关方面应当相互配合,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