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司法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禁止学校教职员与未成年学生发生性关系。禁止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禁止任何人以猥亵、调戏、侮辱或者其他方式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