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十六条已修改在已经开发的土地上进行的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直接办理报建手续,并应当将水土保持方案向水务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