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第二条有效坚持发展低碳经济,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市场作用,实现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