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碳排放强度的持续下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