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国家机关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国家机关应当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负责人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走访信访人制度,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应当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