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应当纳入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

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依法及时向市档案管理机构移交项目档案。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