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二节 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有效企业应当使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采用最佳实用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发布最佳实用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名录。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3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