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物业服务第四十七条已修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可以约定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约退出物业项目并移交物业管理财物、相关资料及设施设备。履约保证金可以由居(村)民委员会代管。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