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二节 业主大会第十九条已修改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六十日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物业管理方式、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以及是否续聘或者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表决未结束而合同期满,原物业服务企业未放弃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履行至新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