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各类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应当有完善的游览指导说明、标志、疏导和安全设施,并保持游览路线和出入口的畅通,不得超容量接纳游人。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