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执法保障第四十六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0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