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第十章 保障措施第九十一条有效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引导和鼓励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承担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责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九十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