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条

有效

加强质量问题发现和处理的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投诉处理、跟踪评价和公示制度;动员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对质量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发现和处理,充分发挥消费者对质量提升的监督作用,形成推动深圳质量建设的强大合力。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