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访条例/第五章 信访秩序第四十七条有效信访工作机构对前来走访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通知市和区卫生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