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依法应当通过行政许可等行政程序处理或者依法可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者机构提出。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