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编制、修改的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布。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查阅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