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殡葬服务业务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