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平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