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已废止

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罚。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