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受理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及时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