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物价等有关部门,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发布工程造价调整系数,实施动态管理。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