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和监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从事各项建筑活动的当事人,都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合同并认真履行。当事人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