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农村个人建房采取节能措施。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