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申请办理体育经营许可证,应当向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下列资料:

(一)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申请书;

(二)体育经营活动的场所、设施及组织实施方案;

(三)安全救护的设施、设备及其实施方案。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