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五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第二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和规范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机制。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名。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