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四章 信息工程建设第十八条有效信息工程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监理制度。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