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猎捕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禁止使用军用武器、小口径步枪、汽枪、毒药、炸药、地弓、地枪、铁夹、猎套、鸟网、陷阱、火攻、电力等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因特殊需要使用猎套、鸟网、陷阱捕捉的,必须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