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十五条已修改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等各项活动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