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审计机构具体实施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