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九条已修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