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六条已修改市和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对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监督和指导。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