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已修改

市和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对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监督和指导。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