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复制、拓印文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营文物复制品应当有明确标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