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已修改

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进行保洁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保洁作业技术规范中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作业。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