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经依法批准从事填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防止海洋污染的有效措施,不得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填海。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