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一条有效市和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防汛抗旱信息系统,提高防汛抗旱预报、预警和指挥决策支持能力。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9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