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推行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自然条件、地理特点和规划发展方向,确定城市功能定位和空气质量控制指标。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