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六十二条有效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