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二节 工业以及相关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有效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工业企业应当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对管道、设备等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