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促进第十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促进旅游投资的政策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旅游信贷产品和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经营者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产品,支持成立旅游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