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节 建设工程火灾预防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在城乡规划区内,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用途,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