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渔业条例/第三章 水产苗种第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渔业生产发展和种质资源特点,对全省水产苗种生产进行科学规划。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