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章 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第十七条已废止县以上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人员经培训合格,由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核发农业机械技术推广职业证书。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